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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切实防范化解招标投标领域风险隐患,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深化以案示警,现通报2起我市招标投标领域查处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一、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虚假变更材料
2026年3月,卓玉水库末级水系配套及改造工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招标人收到第一中标候选人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存在在建项目的质疑。按相关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相关变更材料,经招标人严格核查核实,确认该公司所提供的变更材料为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招标人西藏扎囊县邦典手工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取消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卓玉水库末级水系配套及改造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扎囊县水利局对盛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5.08万元;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作出行政处罚0.75万元。
二、索某、李某、拉某未按规定履行评审职责
2024年度山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公务车辆统保项目采购过程中,磋商文件明确采购需求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涉及公务车辆586辆”,而中标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载明承保车辆数量为582辆,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差4辆,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情形。索某、李某、拉某作为该项目磋商小组成员,未按规定履行评审职责,导致中标单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下中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采购项目公正性造成实质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分别对索某、李某、拉某给予警告,作出行政处罚0.20万元。
各行业招标投标主体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诚信底线。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协作机制办公室将持续对弄虚作假投标、围标串标、资质造假、违法分包转包等违规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山南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系统整治协作机制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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