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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线索征集范围
1.招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规避招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信息;与评标专家私下串通内定中标人,干预中标结果;应招不招,肢解项目,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先建后招等。
2.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私下达成协议、轮流中标;弄虚作假,受让、租借、伪造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材料,骗取中标资格;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违法分包、转包、发包、挂靠等。
3.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收受投标人、招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接受倾向性暗示;不公正履行职责;泄露评标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违反回避制度,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故意抬高或压低投标人分数等。
4.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操作,通过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协助招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泄露招标信息,操纵评标结果;串通投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利害关系人谋取中标等。
5.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按规定记录、报告;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或者职权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在招标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6.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三、征集方式
1.现场反映: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市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指定接待场所提交。
2.信函反映:通过邮政平信、挂号信或EMS寄送,信封需注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线索”字样。
3.电话反映:拨打各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电话,按语音提示反映问题,或拨打全区统一反映热线“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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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线索地址及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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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业主管部门 |
项目管理领域 |
地址 |
反映线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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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纪委监委 |
工程项目 全领域 |
山南市湖南路36号 |
1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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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发展改革委 |
工程项目 全领域 |
山南市乃东路15号 |
7820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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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程项目 全领域 |
山南市香曲西路199号 |
790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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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财政局 |
政府投资 采购领域 |
山南市格桑路20号 |
783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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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交通局 |
公路工程 |
山南市格桑路36号 |
78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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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住建局 |
市政、房建工程 |
山南市湖南路10号 |
782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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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 |
山南市湖南路9号 |
783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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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林草局 |
林业工程 |
山南市三湘大道18号 |
7828777 |
为提高线索核查效率,建议反映人优先向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线索后3个工作日内未予反馈,反映人可通过其他渠道继续反映线索。
四、征集问题线索注意事项
1.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2.对征集到的有效问题线索,市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汇总整理,并按照招标投标监管职责分工,及时转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3.反映线索须真实可靠,符合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受理范围;反映人员应实名,并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材料应包括: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违规行为描述,以及可查证的相关证据(如文件、截图、录音、邮件等);
4.严禁恶意反映线索、诬告陷害。经查实属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出于不正当目的反映线索的,将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追究反映人相应法律责任。
5.反映问题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特此公告。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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