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两级相关深化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按照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整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市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委党组副书记担任组长,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及报送工作。
(二)严格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每年对委属各科室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分类;严格按照送审、审核、发布的信息公开流程机制和行之有效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开展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搭建平台,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统筹应用政府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多种平台,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抓手,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发布区、市相关文件精神、通知通告、法律法规等政府信息和准确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发展改革工作动态;不断完善办事服务流程及服务指南,真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为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6 | 0 | 0 | 0 | 0 | 0 | 10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8 | 0 | 0 | 0 | 0 | 28 | 10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致使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报送信息不及时,公开内容的不完整,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委各科室由于平时任务很重,政府信息整理、加工工作量较大,未能很好的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导致部分政府信息不能及时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平时由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日常工作繁重,加之政府信息整理工作量大,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困难。
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效果,更好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推动发展改革工作更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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